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发布新规,修订《货物报关单填写程序》中集装箱运输货物的申报要求,将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新规要求申报人(包括货代和清关企业)在填写报关单第31栏时,必须详细注明集装箱数量、标识号(符合ISO 6346标准的11位编号)、尺寸代码及类型代码。电子报关需在对应字段填写,纸质报关则按“数量:标识号-尺寸代码-类型代码”格式连续书写,无空格。航空运输的集装箱货物可豁免尺寸代码。此次修订旨在规范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成员国)的清关信息标准,相关企业需提前调整流程,确保合规申报,避免清关延误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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