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CN编码ex 2917 12 00(TARIC编码2917 12 00 10)。裁定重庆华峰化工临时税率28.6%,唐山中浩化工及其他未合作企业46.8%,其他合作企业32.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全年,损害调查期自2021年1月起,公告次日生效,利益相关方需5日内申请听证、15日内提交评述。该案于2025年3月14日发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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