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一则测评视频能令企业日销暴跌、损失数百万美元时,其内容究竟是正当批评,还是商业诋毁?
当一则测评视频能令企业日销暴跌、损失数百万美元时,其内容究竟是正当批评,还是商业诋毁?
近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联邦法院受理的一起诉讼,在跨境电商和健身领域引发广泛关注。
原告是美国健身类目头部企业 Advanced Fitness Concepts(简称 AFC),被告为康涅狄格州健身器材测评机构Gluck's Gym LLC及其创始人Adrian Gluck。AFC以诽谤、不正当竞争及违反《兰哈姆法案》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这起看似普通的商业纠纷,实则如同一面精准的棱镜,清晰折射出跨境电商时代下,品牌声誉管理、消费者言论自由与产品评价体系三者之间盘根错节的复杂矛盾,也让行业对相关边界问题的讨论再度升温。
一、风波导火索:一则18分钟测评视频引发的“销量雪崩”
这场法律纠纷的导火索,是2025年8月测评机构Gluck's Gym创始人Adrian Gluck发布的一则YouTube视频。该视频以《这是我测评过最烂的产品……》为题,时长18分钟,对AFC的明星产品“TALOS All-In-One Gym”进行了极为细致的负面评测。
视频中,Gluck从细微的液压杆阻尼系数偏差、0.3毫米的焊接接缝误差,到配套APP出现2秒响应延迟等问题,逐一进行了放大检视。其中最致命的指控来自承重测试:AFC官方宣传该设备可承受300kg重量,但Gluck的对比实验显示,其实际承重仅为247kg,且在连续使用30次后出现结构性异响。他还在视频中多次使用“欺诈”“虚假宣传”等强烈措辞,加剧了观众的负面印象。
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发酵,48小时内播放量突破57万,对AFC的销售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冲击。根据AFC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视频发布后其天猫国际旗舰店中同款产品日销量暴跌63%,退货率由平常的5%激增至41%。据估算,仅一周时间内,该测评就导致AFC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美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舆论危机,AFC迅速发布官方声明进行回应,直指Gluck的测试方法存在“重大缺陷”。AFC在声明中提出三点关键质疑:首先,测试所使用的液压测试仪未经NIST(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校准,其数据准确性值得商榷;其次,承重测试未采用行业通行的“动态加载法”,而是使用了非标准的静态测试方式,这与产品的实际使用场景不符;最后,视频全程未披露测试环境温度,而金属材料性能受温度影响显著,这使得测试结果缺乏可比性。
更令AFC无法接受的是,Gluck在测评中反复使用“欺诈”等定性词汇,认为此举已明显超出客观评价范畴,属于带有“恶意引导”性质的不当指控。双方矛盾因此迅速激化并公开:AFC直指该测评是“蓄意抹黑”,而Gluck则坚称自己仅是“如实呈现数据”,并反指AFC“回避产品问题,转嫁责任于测评人”。
随着争执升级,AFC已经正式向北卡罗来纳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标志着这场围绕“测评真实性”与言论边界的争议正式进入法律解决阶段。
二、行业乱象:健身类目测评圈的 “灰色产业链” 与信任危机
近年来,随着全球健身器材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测评本应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却逐渐异化出一条“灰色产业链”。AFC与Gluck的纠纷并非孤例,而是整个健身测评领域乱象的缩影。
在这一灰色生态中,部分测评机构或个人利用其影响力,通过两种主要方式牟利:一是发布针对特定品牌的负面内容,继而向企业索取“删帖费”或“合作费”;二是收受竞品资金,制作并传播带有明显倾向性的对比测评,刻意打压特定品牌。这些行为使测评从客观的“参考工具”沦为主观的“商业武器”。
美国商业改进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健身器材类投诉中,近三分之一涉及虚假或不实测评,该比例较四年前大幅增长。品牌与测评方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日益脆弱。以AFC为例,该公司曾在2024年主动邀请Gluck参与新品内测,并支付5000美元测评费用,但Gluck既未发布测评内容,也未退款,反而发布了竞争对手产品的推广视频。
此类“拿钱不办事”或“收费沉默”的行为在业内并非个例。有头部测评博主私下透露,其大部分收入实为品牌支付的“保护费”,以换取不对该品牌发布负面内容。这种畸形的合作模式,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使坚持真实测评的内容创作者陷入困境:如实评价可能失去商业合作,妥协则违背职业伦理。
从美国司法实践来看,类似“品牌起诉测评者”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判决结果往往因对“主观意图”的认定不同而存在差异。例如,2018年特斯拉起诉做空机构Citron Research一案中,法院认定其报告虽存在数据瑕疵,但核心观点属受保护的商业评论,不构成诽谤;而在2021年Peloton起诉某健身博主一案中,法院则因博主故意篡改数据、制造产品安全隐患的虚假信息,判决Peloton胜诉。
两案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构成“真实恶意”。根据美国法律,若品牌方能证明测评方明知内容不实仍故意传播,或严重漠视事实真相,则可能认定其存在主观恶意;反之,若测评方能证明其方法符合行业常规、主观无诋毁意图,即使存在技术偏差,也可能被视作合理批评。在AFC诉Gluck一案中,对“主观恶意”的举证与认定,将成为最终判决的核心依据。
无论AFC诉Gluck案的判决结果如何,此次纠纷都为跨境电商行业提供了一个关键的反思契机:在品牌权益、消费者言论自由与产品评价体系之间,亟需建立可持续的平衡机制。
对品牌方面言,应超越“差评即威胁”的思维定式,将负面反馈视为产品优化与用户体验提升的重要来源。
对测评机构而言,必须坚守“客观公正”的职业底线,确保内容的核心价值在于真实可信,而非异化为商业博弈的工具。
电商平台与监管机构则需承担起规则制定与秩序维护的责任,构建既保护品牌合法权益、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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