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和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税率均为6.72%,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4.24%。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1.30.0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扫码关注二维码
2025-12-11 13:50
2025-12-11 11:15
2025-12-12 10:15
2025-12-12 11:42
2025-12-12 18:03
2025-12-12 13:52
扫码加入社群
扫一扫
关注亿恩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