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商务部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宣布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一是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列入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或转移中国产两用物项,并要求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二是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途的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对其出口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及书面承诺,且审查期限不受常规限制,涉军事用途的出口一律不予批准。被列单实体履行核查义务后可申请移出名单。未列单实体若涉及日本军事用途,同样禁止出口两用物项。此举旨在遏制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措施合法合理,仅针对特定实体和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合作,合规日企无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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