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海运纠纷判例。香港某海运公司获船公司订舱确认后,将空箱送至墨西哥港口,但船公司以舱位不足为由连续取消两个航次且未再安排,导致集装箱长期滞留产生高额堆存费。法院认定订舱确认书即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公司无权单方取消,其行为属违约。最终判决船公司赔偿海运公司合理损失17万美元及利息,同时海运公司因未及时减损需自行承担扩大部分损失。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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