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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迎红利:十地海关开启新监管试点,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来自:亿恩网原创

作者:林钰欣

2020-06-15 11:45

引言 海关总署颁布新公告,跨境电商有福了!

近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公告称,决定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广州海关等十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该政策于7月1日起实施,并在即将来临的“线上广交会”上抢先试用。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本届广交会将从线下转为线上交易,跨境电商综试区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通过广交会线上成交的货物可通过新的监管方式通关,优先享受新模式带来的通关便利。

图1.png 

 

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即使疫情影响下全球经济受挫,但跨境电商仍逆境破浪,在经济萎靡期间进出口额不降反升。国家也注意到跨境电商的发展潜力,一直不断出台新政策来扶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在此之前,海关对跨境企业进行调研,大多企业表示目前国家对跨境电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专门监管方式代码的呼声很高,希望申报流程得到简化和通关便利。

 

于是此次出台的新规听取了大众的呼声。该规定表示,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都可享受新规的福利,按照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此次最大的调整为增列两个新代码——“9710”和“9810”,它们分别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有专家表示,我国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一直以来偏向监管进口,而如今“9710”、“9810”专门监管出口,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的进出会“一碗水端平”,携手共进。另一位专家认为,此次试用点的十个海关口大部分都在沿海地区,对外贸B2B出口需求较大,新政策能够更好的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模式转换,利于提高进出口交易额。另有专家发表见解,即使疫情仍在影响经济的发展,但此次的新政将会在跨境电商原有增长的基础上锦上添花,进出口交易额将会翻倍增长。

 

总而言之,此次新规的发布,对跨境电商的推动作用极大,各个跨境平台及企业皆可从中获利,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也多了一份政策支持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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