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2025-24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6月21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烟台金海化工有限公司税率为15.15%,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3.97%。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至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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