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将原产于马来西亚的挡风玻璃纳入征税范围,涉案生产商/出口商Xinyi Energy Smart(Malasia)的反倾销税为2281.39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2761.35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21.00、7007.29.00、8708.29.99和8708.22.00。该措施的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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