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关再出重拳,2025年10月12日起,所有进口货物申报需新增三项关键信息:1.运输目的地地址及名称(含最终收货方,与进口商相同则无需重复);2.货物属性分类(必须勾选:电商货物/FBA货物/其他);3.电商平台名称(含独立站,无具体平台需填写销售者名称)。此举措旨在堵住ACP+JCT逆算漏洞,打击固税包税乱象,日本海关通过全链路追踪强化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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